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东人数可以超过 200 人。
根据《关于发布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已在原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股票的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04家挂牌公司已履行相关程序,递交了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申请,并于2013年4月22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上述204家挂牌公司已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
因此,从2013年4月23日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东可以超过200人。
特此公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