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电话:010-68809607 E-mail:zhongkeyan828@126.com
 
网站首页|关于中科研| 部门设置|产品与服务|工作动态|通知通告|会员专区|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首页 > 中心资讯 > 通知通告
29K
关于兑现《石景山区关于促进中关村石景山园高端产业集聚发展的办法》(试行)政策的通知
中科研(北京)科技发展中心  网址:http//:www.zhongkeyan.cn  2019-01-03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现面向园区及各产业基地企业开展《石景山区关于促进中关村石景山园高端产业集聚发展的办法》(试行)(石政办发〔2016〕41号)政策兑现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适用于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及产业基地范围内工商注册、并在石景山区进行税务登记的企业(由外区迁入石景山区的,须提供工商局出具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备案)审核表)
二、申报时间
2019年1月3日起至2019123日。
三、材料要求
四 、兑现内容
(一)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资金政策
根据《石景山区关于促进中关村石景山园高端产业集聚发展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五条予以兑现。(支持新增企业发展、支持规模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快速发展,不可重复申请。)
(二)企业租赁自用办公场所补贴政策
根据《办法》第七条予以兑现。
(三)企业购置自用办公场所补贴政策
根据《办法》第七条予以兑现。
(四)支持载体和中介机构从区外引入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的奖励政策
根据《办法》第八条予以兑现。
(五)贷款贴息及中介费政策
根据《办法》第九条予以兑现。
(六)直接债务融资贴息及中介政策
根据《办法》第十条予以兑现。
(七)上市挂牌奖励及并购补贴政策
根据《办法》第十一条予以兑现。
)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政策
根据《办法》第十二条、十三条予以兑现。
)购买保险资金补贴政策
根据《办法》第十四条予以兑现。
(十)支持联盟及协会组织补贴政策
根据《办法》第十八条予以兑现。
(十一)支持国内外交流活动补贴政策
    根据《办法》第十九条予以兑现
五、特别说明
单个企业获得的各类产业扶持资金特指招商引资政策资金(含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条),原则不突破当年企业对区财政贡献的70%,与市级政策联动配套的资金除外。
六、条件要求
具体条件要求及材料清单见附件通知:
(附件1.1、附件1.2、附件1.3不可重复申请
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3
新闻列表】【返回首页】【关闭】【打印】  

中科研(北京)科技发展中心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36215号-4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创新平台五层(实兴大街30号)  电话:010-68809607 传真: 010-68809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