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科计发〔2015〕60号
各省辖市、县(市)科技局(科委)、财政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集成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化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苏政发〔2015〕15号),在整合原有相关科技计划的基础上,设立了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支持地方及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推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紧密结合。
2015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产学研合作、国际科技合作)将聚焦利用好国内、国际两种资源,支持企业与重点国别、重点机构开展科技合作,推动国内外创新资源加速向江苏集聚。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是否符合计划定位要求、自筹资金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确保项目质量。
请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查,汇总推荐,并将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楼)。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www.jskjjh.gov.cn。本通知及项目申报书等相关表格样式均可在网上下载。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1.2015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产学研合作)申报要求
2.2015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申报要求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