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学者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现将申报2021年北京学者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在中关村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从事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年龄在58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并得到广泛认可;
(四)在工程科学技术领域,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带领科研团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有重大发明创造,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重大工程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及工程技术应用中,创造性地解决了关键科学技术问题,作出重大贡献;或成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的重要工程技术领域奠基者和开拓者。
二、申报渠道
北京学者候选人采取归口申报方式。市属各部委办局、中关村管委会,各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工委组织部等均为归口推荐单位。拟通过中关村管委会归口申报的非公经济单位候选人,可在指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交至中关村管委会,我委将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报送材料。各企业不得在归口单位间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项目及要求
(一)《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归口推荐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纸质版由申报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归口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excel格式)。
(三)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电子版1套(PDF格式),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选姓名+附件材料名称”。内容包括:
1.人选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承担重大科技、人文社科等项目及获得基金资助相关任务书或合同关键页;
3.获奖证书关键页;
4.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和目录,重要学术专著版权页,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及其他形式代表性作品的摘要,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的相关材料(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5.发明专利、制定标准等证书及相关实施情况的材料;
6.主要新产品、新装置、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情况的材料;
7.非公经济单位候选人需提供在现单位连续1年以上社保缴纳个人权益记录。
上述附件材料应与《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填写内容一致,并标注序号排好顺序。如无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与所填报内容不相符的,作为无效申请处理。涉密材料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再申报。
报送的表格见附件1和附件2,A4纸打印并左侧简单装订,电子版材料请刻光盘。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报送时间。
请于2021年2月26日(周五)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中关村管委会,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地址。
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601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珂 88828947
电子信箱:kzhao@zgcgw.beijing.gov.cn
附件:1.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归口推荐用)
2.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关村管委会
2021年2月19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归口推荐用).doc
附件2: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