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 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1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 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科园发〔2019〕24号)及《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科园发〔2019〕31号)的相关规定,经中关村管委会2020年第25次主任专题会审议通过,拟将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等16家单位纳入技术转移服务类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技术转移服务方向),将北京理工大学等3家单位纳入技术转移服务类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培训基地方向),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7日),如对纳入名单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联系人:罗虎;电话:88827010,88827013;传真:88827042
邮件:hluo@zgcgw.beijing.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606室
邮编:100142
附件:2020年中关村示范区科技服务平台(技术转移类)纳入名单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2020年中关村示范区科技服务平台(技术转移类)纳入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