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鼓励企业设立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实施办法》(京科发〔2014〕312号)相关申报要求,经形式审查、书面审查、现场考察、综合评审和公示后,北京东方百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吉因加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被认定为北京市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55577745。
附件:北京市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认定名单.docx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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