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专发〔2020〕20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根据《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京政办发〔2019〕18号)和《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实施办法》(京科发〔2020〕3号),市科委组织开展了人工智能(含区块链技术)、医药健康、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科技服务等高精尖产业第二批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和线上培训平台征集工作,经专家评审、综合评定等既定程序,确定了2020年度第二批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和线上培训平台,现予以公布。
第二批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实行与首批培训项目、培训机构一致的管理要求,按照《关于公布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目录的通知》(京科专发〔2020〕80号)规定执行。线上培训平台的管理要求,按照市科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实施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京科专发〔2020〕157号)规定执行,其中,通过市科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的线上培训平台开展的线上培训,市科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实行互认制度。
特此通知。
附件:
1.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第二批线下培训项目.xlsx
2.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第二批线上培训项目.xlsx
3.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机构名单(2020年第二批).xlsx
4.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线上培训平台名单.xlsx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