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专发〔2020〕16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根据《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京政办发〔2019〕18号)、《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实施办法》(京科发〔2020〕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市科委决定围绕人工智能(含区块链技术)、医药健康、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科技服务等高精尖产业启动2020年第二批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和线上培训平台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及条件
1.培训项目
企业和培训机构应按照《实施办法》,围绕产业发展急需的技术技能,以企业和人才的需求为导向,提出培训项目建议,培训项目包括线下培训项目和线上培训项目。线上培训项目按照《关于对实施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京科专发〔2020〕157号)相关规定申报。已经发布的培训项目,具备线上培训条件的,不再需要申报线上培训项目,但应按照线上培训项目的管理要求实施。新增培训项目拟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进行的,也需按照线上培训项目申报,并注明不同课程的授课方式。
2.培训机构
按照《实施办法》和《关于征集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的通知》(京科专发〔2020〕31号)相关规定申报。
3.线上培训平台
按照《关于对实施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京科专发〔2020〕157号)相关规定申报。
二、具体流程
1.单位申报。企业请填写《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申报表(线下项目)》(以下简称《线下项目表》,详见附件1)、《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申报表(企业内训线上项目)》(详见附件2);培训机构请填写《线下项目表》、《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申报表(培训机构线上项目)》(详见附件3);申报培训机构请填写《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机构申报书》(详见附件4)、《培训师资基本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5),并提供其他相关材料(详见附件6);申报线上培训平台请填写《线上培训平台登记表》(详见附件7),签署《线上培训服务承诺书》(详见附件9);培训机构和申报线上培训平台请提供其他相关材料(详见附件8)
2.形式审查。市科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专家评审。市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和线上培训平台初选目录。
4.复审考察。市科委根据需要对初选培训机构和线上培训平台进行实地考察并形成考察意见。
5.综合评定。市科委综合专家评审意见以及实地考察意见,择优确定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和线上培训平台。
6.公布目录。市科委在官网上公布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和线上培训平台目录。
三、申报材料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并于2020年9月18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发送至jnpx@kw.beijing.gov.cn。培训项目以“单位名称+产业方向+项目名称”编写邮件主题,并发送附件1-3的Excel版本;培训机构以“单位名称+产业方向”编写邮件主题;线上培训平台以“单位名称+平台名称”编写邮件主题。
其中,线上培训项目课程视频请刻制光盘并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西楼9层市科委人才交流中心”。
四、其他事项
市科委未指定、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该申报事项;任何机构或个人的代理行为与市科委无关。
五、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10-82003352,82003359,55577981。
电子邮箱:jnpx@kw.beijing.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申报表(线下项目).xlsx
2.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申报表(企业内训线上项目).xlsx
3.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申报表(培训机构线上项目).xlsx
4.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机构申报书.docx
5.培训师资基本信息登记表.docx
6.培训机构申报材料清单.docx
7.线上培训平台登记表.docx
8.线上培训平台和线上项目提交的其他材料.docx
9.线上培训服务承诺书.docx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