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中关村管委会: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附件1)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197号)(附件2)的要求,我局将组织推荐一个实体开发区申报第三批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特色载体(已成为第一批和第二批特色载体的开发区除外)。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请及时协调指导有关开发区开展第三批双创升级特色载体申报工作。申报的开发区应在《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范围内,以开发区作为申报和实施主体,按大中小企业融通型或专业资本集聚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进行申报。各区最多可推荐1家,出具书面推荐函,并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编制<2020年-2021年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0〕163号)(附件3)的要求,组织开发区编制要件内容齐全、绩效目标合理、资金使用明确的实施方案(送审稿)。
请各区于2020年7月1日11:00前将推荐结果传真至我局,并于2020年7月3日11:00前将区政府推荐函、实施方案、证明资料清单(附件4)的盖章纸质版(含2张电子版光盘)报送至我局,电子版发送至chenhezhong@jxj.beijing.gov.cn。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