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参与企业名单(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至8月18日(7个自然日)。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文件,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发送至zhouyuan@kw.beijing.gov.cn。
联系人:周渊;联系电话:55577877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北京市落实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参与企业名单.docx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