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13﹞177号)有关规定,市科委对39家单位组织了复核考评。根据会议评审和实地踏勘的综合得分,现将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单位和个人对拟立项名单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异议材料请署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晏;联系电话:82005360
附件:2016年度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复核结果.docx
科技服务业与文化科技处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