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266号)的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专项申报及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下载地址: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9/201908/t20190806_148155.htm)要求进行申报。
二、请各申报单位首先进行网上填报,检查无误后提交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并通知可以打印后,申报单位打印网上生成的项目预申报书,经签字盖章齐全后,于2019年9月23日17:00前将项目预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联系人:
赵波静 电话:82004299
戴 星 电话:82004297
陈永平 电话:55578005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委合作处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