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基金字〔2019〕30号
2019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申请期内,共接收申请项目108项,依照《关于受理2019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查结果
1.共受理申请项目97项,不予受理11项。对于不予受理的项目,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电子邮件、电话及手机短信形式通知不予受理项目的申请人。
二、复审的提请与审核
1.申请人如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向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审申请。
2.申请人须认真填写《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形式审查复审申请表》(见附件)(必要时可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经本人签字后,报送申请人申请单位,由申请单位审核属实后,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报送至天津市科技局。
3.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
(1)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2)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时间的;
(3)审查不通过原因为信用问题或已立项(限项)问题的;
(4)复审申请程序和手续不符合要求的。
4.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京津冀三地基金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对提出的复审事项进行复审。经审查,原审查结论符合相关规定的,维持原结论;原审查结论有误的,撤销原结论并予以更正。复审结论将由三地基金管理部门反馈给各属地申请单位,申请单位负责通知申请人。
三、其它事项
复审申请受理日期为:2019年6月10日至14日17:30前(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超过此段时间不再受理复审申请。
复审申请材料报送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天津市科技局基础处
北京联系人:王军勇 联系电话:010-88491860
天津联系人:郭 彤 联系电话:022-58832857
河北联系人:石金磊 联系电话:0311-85818225
附件: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形式审查复审申请表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