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科技部《关于印发<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农〔2016〕210号)以及北京市《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京科发〔2016〕720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打造农业农村领域的众创空间,服务农业农村领域创新创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现启动2019年度北京市“星创天地”征集工作。
一、征集要求
(一)申报主体需在北京市注册满一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园区和社会团体等,并拥有一定的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
(二)具备一定的产业背景和科技支撑。立足京郊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有较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依靠科技强农惠农富农,促进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转化,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致富增收,带动北京低收入村脱低增收。
(三)具备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可利用“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提供线上网络空间;有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创意创业空间、开放式办公场所、研发和检验测试、技术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能免费或低成本供业者使用。
(四)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有一支结构合理、熟悉产业、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创业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等服务,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实际问题。
(五)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运营良好,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二、受理方式及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填报“北京市‘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北京市‘星创天地’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和“北京市‘星创天地’对接低收入村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并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的Word文档,以及全套申报材料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生成的PDF格式文件,于2019年5月 23日12:00点前(Word文档和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fazhanyjb@163.com,或307653230@qq.com,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盖章原件请留存备用。
联系人:马文雯 赵淑红
联系电话:51501855
特此通知。
附件:
1.北京市“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doc
2.北京市“星创天地”信息统计表.doc
3.北京市“星创天地”对接低收入村情况统计表.xls
北京市科委农村发展中心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