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开展全国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管理专项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函社〔2018〕267号)(以下简称“通知”)(链接http://www.most.gov.cn/tztg/201807/t20180720_140787.htm)的要求,为做好北京地区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请北京地区开展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相关活动的行为主体,重点是曾受科技部行政处罚的单位,开展活动较多的单位和申报事项通过率较低的单位,2016年9月-2017年12月期间向科技部提交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国际合作、出口出境申请的单位,按照“通知”检查内容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请各单位组织对按照规定格式于2018年8月31日前纸质版自查工作报告(模板见附件)1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科委生物医药处(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320),电子版先发送至swyy@bjkw.gov.cn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自查工作报告.doc
联系人:刘凌子 66162706
市科委生物医药处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