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访问保加利亚并出席在索非亚举行的第七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期间,根据与会各方共同达成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索非亚纲要》,“各方支持在公平基础上,加强在研究和创新领域的互利合作,启动“中国—中东欧国家科技创新伙伴计划”,定期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大会。各方愿在自愿基础上开展联合研究,加强科技人员交流,开展科普合作。”
在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简称“16+1合作”)框架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顺利推进。“中国—中东欧国家科技创新伙伴计划”将积极开展以下合作内容:
1. 开展中国—中东欧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对话。与中东欧国家在科技创新政策制定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推进科技创新政策研究合作网络建设。
2. 定期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大会。每年举办一届大会,交流中国与中东欧16国科技创新领域最新情况,加深各方的了解,深化中国与中东欧16国在科研成果产业化及技术转移方面的合作。
3. 共同建设中国—中东欧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提供中国及中东欧16国在技术转移方面的最新信息,推动各方在技术转移领域的合作和交流,使其成为中国与中东欧各国交流科技创新、技术转移信息、增进彼此了解、拉近距离的平台。
4. 共同建设“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结合《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根据中国—中东欧国家的科技合作需求和基础,选择优先领域共建联合实验室或联合研究中心,集成联合研究、科技人才交流与培养等功能,搭建中国—中东欧长期稳定的科技创新合作平台。
5. 开展联合研发合作。围绕中国—中东欧地区区域科技发展需要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发展需求,与中东欧国家磋商建立共同资助联合研发项目合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中国—中东欧国家科技研发合作水平,加强联合攻关能力,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6. 实施科技人文交流行动,包括中东欧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项目和举办科技培训班,深化民心相通,提升各方能力建设,夯实科技创新合作基础。
7. 开展科普合作与交流活动。每年邀请中东欧各国派团参与国际科普展示活动和青少年科普交流活动等。
“16+1合作”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友好合作的创新举措,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科技创新合作正成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各方将继续秉持相互尊重、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深化科技创新务实合作,共促共享各国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