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基金字〔2018〕14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服务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按照《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18〕63号)的要求,现将北京市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简称“北京杰青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北京杰青项目资助北京地区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学者,有效利用国际科技资源,组成紧密合作的研究团队,围绕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智能装备制造、医药健康、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等领域中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实质性国际合作,开展创新研究。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强度100万/项。
2018年计划资助北京杰青项目30项。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所在单位应是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注册的依托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资助期限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
(2)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3)具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项目或课题的工作经历,并得到两名相同学科两院院士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的推荐(每名推荐人推荐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年度);
(4)具有国际合作研究经历或曾在国(境)外连续工作、学习、进修12个月(含)以上。
2.以下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北京杰青项目:
(1)当年申请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研究类项目的;
(2)正在承担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及研究类项目的;
(3)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
(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
(5)教育部长江学者;
(6)北京学者计划入选者及首都地区领军人才、北京杰青项目获得者。
第(1)(2)条中所述“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研究类项目”包括:重点研究专题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市基金-市教委联合资助项目。
(二)国际合作及研究团队事项
1.国际合作
申请人应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成果共享的原则,与国(境)外一流科研机构、著名大学、知名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吸引国(境)外杰出科技人才来京从事研究工作。
研究期限内双方互访累计在12个月(含)以上。
2.研究团队
研究团队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研究骨干组成,研究骨干应包括国(境)外合作者,不超过5人,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参与项目研究,但不作为研究骨干。
二、申请程序
申请人及依托单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https://nsfapp.bjkw.gov.cn/bjnsfweb/)申请北京杰青项目。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撰写申请书并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时间:2018年5月11日9:00至7月5日16:00
申请人从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获取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系统撰写申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文本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二)依托单位审核申请书并提交基金办
单位审核时间:5月11日至7月10日16:00
统一提交时间:7月5日16:00至7月10日16:00
依托单位应妥善安排申请书审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将本单位电子申请书通过依托单位系统提交基金办。
(三)打印申请书并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1)打印纸质申请书
时间:2018年7月11日9:00至7月20日12:00
依托单位组织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并完成签字盖章手续。申请书须用A4纸双面打印。
(2)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时间:2018年7月16日9:00至7月20日16:00
依托单位集中报送纸质申请书原件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原件等一式一份(过时不接收)。
报送地点: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311-2室
联 系 人:邢芳 冯永庆
联系电话:66161522 66182442
技术支持电话:58858685、58858689(工作日9:00-17:30)
附件:2018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须知.doc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