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军委后勤保障部办公厅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社〔2017〕99号),为做好相关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军委后勤保障部办公厅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下载地址:http://www.most.gov.cn/tztg/201711/t20171115_136198.htm)要求进行申报。
二、请各申报单位提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纸质材料1份及申报材料电子版(按要求提交Excel格式),报送至市科委320室(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 17:00,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余玥:66168457,张晓:66153436
市科委生物医药处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