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推动北京市科委工作任务经费预算评审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合规、讲求效率的原则,市科委条财处拟以公开遴选方式,确定2018年—2019年度市科委工作任务经费预算评审的承担单位。现将遴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工作方式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遴选由条件财务处具体负责。拟采取材料评价、会议答辩、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重点考察事务所从业资质、从业人员工作能力和事务所相关工作经验,确定3家事务所入围,并在市科委官方网站公示。
二、遴选标准
(一)事务所基本要求
1.具备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8-2019年度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定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的资格。
2.事务所总部设在北京地区,且无违法及行政处罚记录。
3.具备一定规模和成立年限,具有国家或北京市财政预算评审相关工作经验。
4.主要服务的会计师,无违法执业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
5.对科技管理工作,尤其是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有一定的了解或者有相关服务和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遴选评价标准
1.材料评价
事务所按《2018-2019年度市科委工作任务经费预算评审会计师事务所遴选通知》要求提交遴选材料。专家组对事务所从业资质、人才储备、业务能力、工作经验、内控管理5个方面进行评价。
2.会议答辩评价
结合事务所提供的遴选材料,专家组对事务所组织实施及质量管理方式能否满足市科委工作任务经费预算评审及条财处的工作要求,以及事务所评审人员配备是否专业、充足等方面进行评价。
3.职业道德记录评价
通过对事务所在近三年内是否有违规记录、受到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性惩戒、行政处罚等情况进行评价。
4.质量控制水平评价
对事务所内控制度、评价各级业务人员职责制度、外勤工作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以及三级审核等制度完备规范情况进行评价。
三、遴选工作流程
1.发布遴选工作通知
在市科委官方网站发布《2018-2019年度市科委工作任务经费预算评审会计师事务所遴选通知》,告知遴选工作方式及要求。
2.提交遴选材料
事务所按照《2018-2019年度市科委工作任务经费预算评审会计师事务所遴选通知》要求提交遴选材料。
3.材料评价
组织专家对事务所提交的遴选材料进行评价。
4.会议答辩
组织实施会议答辩,事务所根据安排参加会议答辩。
5.现场考察
组织实施现场考察。
6.初步确定入围名单
专家组根据会议答辩成绩和现场考察情况,拟定入围事务所名单,报主管领导审定。
7.公示遴选结果
在市科委官方网站公示遴选入围的事务所名单。
四、遴选材料具体要求
请参加遴选的会计师事务所于10月12日前将遴选材料(7份)提交至市科委条件财务处。
遴选材料包括:
1.事务所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范围、成立时间、年业务收入、业务人员状况(业务人员数量、注师人数、年龄结构等)、近3年开展相关财政经费预算评审工作业绩(需详细说明)、内部管理制度(参照遴选评价标准第4条)等。
2.企业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016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年检报告等。
3.《2018-2019年度市科委工作任务经费预算评审会计师事务所遴选承诺书》、《参加市科委工作任务经费预算评审会计师事务所遴选会议答辩委托书》、遴选工作负责人信息表。
4.材料装订要求
按照本条1、2、3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事务所条形章。《2018-2019年度市科委工作任务经费预算评审会计师事务所遴选承诺书》、《参加市科委工作任务经费预算评审会计师事务所遴选会议答辩委托书》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字。《遴选工作负责人信息表》加盖公章。
五、参加会议答辩要求
市科委条件财务处负责组织会议答辩(具体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各参加遴选事务所注意准时派人参加答辩,答辩人员请带好本人身份证。
提交资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409房间
联系人:张海林 王佳琦(电话66153404)
附件:
1.《2018-2019年度市科委工作任务经费预算评审会计师事务所遴选承诺书》.doc
2.《参加市科委工作任务经费预算评审会计师事务所遴选会议答辩委托书》.doc
3.《遴选工作负责人信息表》.doc
条件财务处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