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对海淀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行业管理,全面摸清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研制、生产情况,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和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7]314号)要求,从2017年起,每年对海淀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和产品信息开展摸底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海淀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按要求填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的信息报送表2和信息报送表3,并于6月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摸底统计情况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engxue@mail.bjhd.gov.cn)送至海淀招商大厦西517室。
2.各企业要如实、准确地填报企业信息及产品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郑雪;电话:88497185)
海淀区经信办
2017年6月2日
附件1: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和产品信息报送表
附件2: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