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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第四督查组赴南京开展国发70号文落实情况现场督查
中科研(北京)科技发展中心  网址:http//:www.zhongkeyan.cn  2017-06-01

  2017年5月18-19日,科技部平台中心包献华主任带领科技部第四督查组在南京分别对南京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和中科院南京土壤所就《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江苏省科技厅副巡视员景茂、科技厅有关同志以及相关专家等作为督查组成员参加了督查。南京大学副校长薛海林、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张志华、中科院南京土壤所所长沈仁芳等分别就本单位落实《意见》情况进行了汇报。

  包献华主任和督查组一行听取了被督查单位落实《意见》的工作进展、典型做法、开放成效以及问题建议,实地核查了被督查单位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情况,组织一线科研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等开展了集中访谈,多角度深入了解被督查单位落实《意见》的有关情况。

  包献华主任对三家被督查单位在落实《意见》过程中的思路和做法予以肯定。他指出,落实《意见》是国务院和部党组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次督查的目的一是树典型,充分挖掘高校和科研院所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典型做法和良好经验,做好交流推广工作;二是找问题,深入了解法人单位在落实《意见》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障碍,积极研讨解决办法。他鼓励被督查单位积极总结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经验,围绕实验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破除开放共享障碍、创新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方式等方面积极研究、大胆探索,切实推进《意见》落实,为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保障。

  南京大学积极加强大型仪器管理的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南京大学大型仪器管理办法》、《南京大学大型仪器考核办法》、《南京大学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开放测试、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为鼓励机组操作人员提高对外开放的积极性,南京大学规定,依照仪器类别按不同比例向机组人员返还测试收入,部分可作为奖励报酬,同时还作为实验技术人员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的依据。通过这种方式,有效促进科研仪器的利用和共享。

  南京邮电大学着力探索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的激励保障机制,围绕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校内共享服务,研究制定了收费管理办法,以设备原价为依据,一般每小时收费不超过设备原价的0.3%。

  中科院南京土壤所积极探索了对全所大型仪器设备的源头管理机制,委托分析测试中心对全所公用科研仪器设备备进行统一管理,建立了有效管理大型仪器的队伍和共享机制,依托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对仪器资源的利用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科研人员和研究生的仪器使用培训,实现大型仪器的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和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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