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试行)》,按照“定向组织-专家评估-主任办公会审定-公示”的评估流程,我委对2011年度、2012年度认定的45家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合作基地)开展了评估工作。中医药研究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6家合作基地的评估结果为优秀,中俄生物技术与医学工程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37家合作基地的评估结果为合格,基于半导体纳米线材料的新能源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2家合作基地未按规定参加评估。被评为优秀和合格的合作基地保留合作基地资格,资格有效期从即日起至2020年4月25日,未按规定参加评估的合作基地,撤销合作基地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11年度、2012年度)评估结果.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