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术中心按照科技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顺利完成了2016年15个重点专项首批立项项目签署及预算拨款任务,拨付资金总额达44.66亿元,占已立项项目年度预算的99%。
高技术中心作为首批获得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资质的单位,积极落实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更加聚焦国家目标,更加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更加高效配置科技资源,更加强化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总体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了项目与资金双落地。高技术中心以财政部批复的重点专项年度预算、项目任务书(预算书)等作为拨款依据,落实预算拨款任务。按照“见事、见人、逐项、逐笔”的原则,确保预算拨款程序清晰、任务明确、及时到款、风险可控。
结合重点专项首批拨款工作,高技术中心对预算拨款流程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起草了《高技术中心重点专项预算拨款工作规范(试行)》,预算拨款工作将进一步纳入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