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支持地方开展科技金融创新实践,促进科技和金融紧密结合,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共同深入推进开展“第二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
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是融合创业投资、银行信贷、多层次资本市场、科技保险等多元化金融资源,共同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有效方式,对突破企业融资瓶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着重要的助推作用。自五部门2011年启动第一批试点以来,试点地区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勇于探索、大胆尝试,大力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实践,涌现出了许多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成效显著,发挥出了试点的示范作用。
在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政策推动以及第一批试点地区的影响带动下,第二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申报踊跃,申报城市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相对富集,长期开展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创新实践,积累了坚实的基础和丰富的经验。五部门通过组织专家对各地提出的试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和分析,最终确定在郑州市、厦门市、宁波市、济南市、南昌市、贵阳市、银川市、包头市和沈阳市等9个城市开展第二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
五部门将分别指导地方相关机构,在各自领域内围绕科技创新的规律和特点,引导带动金融资本在产品、组织和服务模式等方面与科技不断融合,在符合金融监管政策条件下,鼓励和支持金融领域的创新政策在试点城市先行先试,形成并推广更多有效的经验和模式,加强统计设计,提升科技金融整体工作水平,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