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二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安排,第十一批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淀园管委会负责科技类人才申报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文化艺术类人才申报工作,区委政法委负责人文社科类人才申报工作,区金融办负责科技金融类人才申报工作,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外专长期、短期项目申报工作。
(二)工作类人才(全职工作类、青年项目、短期项目、外专长期项目、外专短期项目)以用人单位作为申报单位;创业类人才(创业类、创业团队项目)以申报人所在园区作为申报单位。
(三)本批申报的主要调整是:
1. 在申报条件上,增加了“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由区委政法委负责),主要面向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
2. 在申报材料上,更加注重网络填报,报送材料前需确认申报人已通过“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系统提交申报;原“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和“背景核查知情同意书”不再另附。
(四)系统填报生成申报表后,申报人需连同附件材料制作纸质申报材料一份和光盘一张。《通知》中对申报材料和光盘的内容、顺序、格式、装订等均有明确要求,请组织申报人严格按要求进行准备。
纸质申报材料、光盘,请于2016年4月27日16点前报送至海淀园管委会服务体系建设处(海淀招商大厦东617室)。
联系人:吴茜、赵龙;联系电话:88499649、88498121。
海淀园管委会
2016年4月21日
附件:关于开展第十二批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